大連工業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分互認管理辦法
2023-03-21 來源:教育在線
大連工業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學分互認管理辦法
為適應學歷繼續教育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教育教學資源共享,調動學歷繼續教育學生的學習積極性,積極探索各種辦學形式間的學分(或課程成績)共享互認途徑,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歷繼續教育特點和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申請學分互認的對象與范圍
凡我校學歷繼續教育在校學生,已取得同等學歷的相同課程和獲得國家注冊的各種職業資格證書及省級以上統考的各種專業技術登記證書的,均可申請相對應課程免修免試,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第二條申請學分互認的基本條件
1、已取得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學考試、網絡大學、電視大學相同層次(或以上)的課程成績合格者,可申請免修免試相對應培養方案課程計劃中的同名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2、轉入本校的學籍異動的學生,其原來在讀期間取得合格以上成績,可申請免修免試相對應培養方案課程計劃中的同名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3、已取得國家各種相應等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各種職業資格證書者,可申請免修免試相關的專業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4、已取得全國公共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者,可申請免修免試所對應的大學外語課程、大學計算機基礎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5、取得學術創新成果(含省級以上公開出版的論文、著作、國家專利,市級以上學術成果獎)可申請免修免試相關的專業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6、參加省級及以上專業比賽獲獎者,其比賽內容與培養方案課程計劃中課程內容相同或相近,可申請免修免試相關的專業課程,并確認該課程的成績和學分。
第三條學分互認的認定原則
1、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基礎上,依據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具有第二條中免修免試條件的申請予以認定。
2、申請學分互認的課程,其原課程的教學內容必須與認定課程內容相同或相近。
3、申請學分互認原則上在同學歷層次內進行,專科期間所修課程不能代替本科所修的課程。
4、取得第二條中所列各種申請學分互認相應課程的,應在五年以內有效,超過年限的,原則上不予學分確認,不能免修免試。
5、學分互認課程原則上控制在該專業所開設課程總數的1/3(其中專業課不得超過25%)。
6、同一考試成績不能重復認定,課程學分及成績認定后不得修改。
7、取得全國公共外語、計算機等級證書而申請大學外語、大學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學分的學生必須是非外語專業、非計算機專業的學生。
8、畢業論文(設計)不能進行學分互認,不得免修免試。
第四條學分互認課程的成績認定
1、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及自學考試成績合格者,入學到相應層次的,對應課程的學分互認,其課程名稱、成績不變,課程性質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性質認定。
2、校外(境外)修讀課程學分確認,成績需按我校成績與學時的對應關系重新換算。其課程名稱、成績及課程性質按我校培養方案課程計劃中的課程錄入。
3、取得全國公共外語(含雅思和托福考試)等級考試合格證的外語成績認定,按我校普通全日制(分為外語類專業、非外語類專業及藝體類專業)所認定的外語合格成績計算、并換算成百分制的分數予以記載,并確認其學分。
4、取得國家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證書的,其大學計算機應用基礎的成績按照百分制或兩級分制標準予以記載,并確認其學分。
5、取得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的,按認定的課程名稱和證書級別以百分制或兩級分制標準予以記載成績,并確認其學分。
6、確認學分課程的成績,原則上以原考試成績作為正式成績記載,無具體成績且在合格以上的,均按“60分”或合格記載。
第五條申請課程學分互認的辦理程序
1、由學生填寫《大連工業大學學歷繼續教育課程學分互認申請表》,并按要求提交到所在函授站(助學單位)。
2、學生提交《申請表》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后一周內。
3、各函授站(助學單位)需在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對學生提交的《申請表》進行審核,由主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將《申請表》、成績單或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繼續教育學院審核備案。
4、經學院認定通過后,需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工作日。
第六條無論何種形式獲準學分確認的學生,仍需按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七條學分互認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函授站(助學單位)必須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如提供虛假材料,經查實后取消學生互認學分和成績,并對函授站(助學單位)和學生給予相應處罰。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第九條本辦法解釋權歸大連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大連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