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成考專升本民法訴訟時效與期限考點練習題
2026-06-03 來源:教育在線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包含費用、分數等具體信息以本省教育考試相關部門公告、院校公告、報名系統提示為準。
正在準備2026成考專升本民法考試的小伙伴看過來,這里有一份訴訟時效與期限的考點練習題,能幫你鞏固知識。

單項選擇題
1.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權利人喪失的是勝訴權。
2. 債務人向債權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延期履行拖欠的債務,會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3. 訴訟時效期間由法律規定。
4. 訴訟時效的延長須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
5. 某甲因電熱毯漏電受傷害,若向法院起訴,法院保護其權利的時效期間為1年。
6. 甲乙因租金發生爭議,乙公司應在甲公司延付或拒付租金之日起1年內提起訴訟。
7. 義務人承認義務可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8. 對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1年內請求法院撤銷,該期限屬于除斥期間。
多項選擇題
1. 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拒付租金、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2. 20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和中斷的規定。
3. 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不可抗力、法定代理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 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有提起訴訟、申請調解或仲裁、權利人提出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5. 依據不同標準,期間可分為任意性期間和強行性期間、確定期間、相對確定期間和不確定期間、連續期間和不連續期間、法定期間、指定期間和意定期間、普通期間和特殊期間。
簡答題與論述題
簡答題問了訴訟時效的特征、普通訴訟時效的定義和特點。論述題則探討了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以及訴訟時效的中止與中斷的不同。這些題目能讓大家更深入理解民法中的訴訟時效與期限。
以上練習題能幫助大家熟悉相關考點,但具體的考試安排和要求可能會有變化,具體安排以官方發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