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自考行政法學有哪些考試重點?
2026-05-26 來源:教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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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自考行政法學有哪些考試重點呢?下面就和大家詳細說說。

浙江自考行政法學的重點內容包括行政、行政法的定義、行政法的淵源、行政法的分類、行政法的調整對象等。考生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找重點,一是按照教材大綱確定,二是通過購買輔導教材、做習題,找出自己不好掌握的難點。
行政法自考該怎么復習?僅僅泛讀一遍教材可不夠,還得復讀,也就是精讀、深讀。這樣才能抓住重點、難點,把教材內容濃縮。具體來說,要從理解、熟悉概念入手。掌握概念不是死記硬背,得抓住訣竅,找中心詞并旁推側引。就拿行政行為這個概念來說,它是行政主體實施的,且是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作出的、具有行政法意義的行為,而不是行政主體從事的與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職權無關的民事行為,也不是與法律意義無關的事實行為。所以,這個概念的中心詞就是“行政主體”“行政職權”“行政法律意義”。
行政法上的行政含義包含以下幾點:一是行政的主體主要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二是政府行政管理活動的發生依據是依法享有的行政權;三是政府管理活動必須依法進行;四是行政限于行政主體對國家和社會事務進行管理的活動,行政主體的非管理活動,像借用、租賃、買賣等,不屬于行政范疇。
以上就是關于2026年浙江自考行政法學的相關內容,具體安排以官方發布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