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26來源: 教育在線
各助學單位和社會考生:
為進一步強化學風建設,切實保障我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論文質量,維護學校辦學聲譽,根據《湖北工業大學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科畢業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修改)》(湖工大繼教〔2023〕11號)的規定,繼續教育學院將組織學校專業教師對申請2026年6月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畢業生的學位論文開展審核工作。經審核學位論文“不合格”的畢業生,本次不得申請辦理學士學位。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審核范圍
擬于2026年6月申請學士學位的自學考試畢業生,需同時滿足以下全部條件,方可提交學位論文審核:
1.畢業時間為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以畢業證書落款日期為準);
2.符合相關課程成績及外語水平的條件要求;
3.本科畢業論文成績≥75分。
二、學位論文規范要求
1.助學單位須嚴格落實指導教師負責制,安排相關專業教師全程指導學生,嚴格按照《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基本規范》(附件1)要求撰寫論文,并填寫《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評審意見表》(附件2),學位論文正文字數要求在8000字以上。
2.英語專業畢業生提交審核的學位論文,必須采用英文撰寫。
3.原創性聲明、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及評審意見表中,指導教師與評審委員會負責人須簽字確認(手寫或電子簽均可),《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選擇“不保密”選項。
4.學位論文各項內容需填寫完整,研究方向須與畢業專業保持一致,具備一定的學術研究水平或實際應用價值,且格式規范,無文字或排版錯誤。
5.經初審后修改并提交復審的學位論文,須重新進行查重并提交全文對照版查重報告,查重結果應低于30%。
三、材料提交與工作安排
(一)需提交的審核材料
各助學單位須嚴格核查畢業生學位論文提交資格,組織開展論文修訂與自查工作,并統一提交以下電子材料:
1.學位論文(Word格式);
2.工藝設計圖紙等附件材料(zip格式,如有須提交);
3.查重報告(PDF格式);
4.評審意見表(Word格式,見附件2);
5.學位論文審核提交清單(Excel格式,見附件3);
6.通過省學位外語或大學英語四級或其他外語考試的申請者,須同時提交從官網查詢下載的成績報告單或截圖等證明材料。
(二)材料提交的時間及要求
各助學單位須于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材料提交,文件命名規范:
學位論文:“準考證號-姓名-初審學位論文”
查重報告:“準考證號-姓名-初審查重報告”
復審論文及報告:“準考證號-姓名-復審學位論文”“準考證號-姓名-復審查重報告”。
(三)學位論文審核安排
學位論文實行學校專業教師兩輪審核。
1.初審(第一輪):4月15日前反饋結果。
初審“合格”,可直接申請學士學位。
初審“需修改”或“不合格”,由各助學單位組織學生按意見修改、重新查重,于4月25日前提交復審論文及復審查重報告。
2.復審(第二輪):5月15日前反饋結果
復審“合格”,可申請學士學位。
復審“不合格”,本批次不得申請學士學位。
四、提交方式
1.助學班考生的審核材料由各助學單位集中統一提交至繼續教育學院自考辦,社會考生的審核材料則由考生個人提交。
2.各助學單位和社會考生將所有電子材料整理至一個文件夾,命名格式:(助學單位簡稱或社會考生姓名)202606申請學士學位論文。示例:(高本教育/社會考生張三)202606申請學士學位論文。
文件夾壓縮打包后,發送至自考辦程老師郵箱。
五、工作要求
1.各助學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學位論文審核工作,切實保障全程指導,嚴格落實學位論文自查及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學位論文質量。學位論文合格率是助學單位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對不合格學位論文比例較高的助學單位,將予以通報并提請學院作進一步處理。
2.未按時提交學位論文審核的畢業生,本次不得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特此通知。
湖北工業大學繼續教育學院
自學考試辦公室
2026年3月9日
附件【附件2: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評審意見表.doc】已下載88次
附件【附件1: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考核(論文)基本規范.doc】已下載79次
附件【附件3:湖北工業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位論文審核提交清單.xlsx】已下載8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