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復試錄取
2022-12-30 來源:教育在線
考研是指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一項選拔性考試。隨著考研時間的推進,最近各地各個院校都發布了相關的考研資訊以及招生信息,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轉發了,快來看看吧!
湖南大學2023年招收攻讀碩士復試錄取
(一)學校自主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各培養單位根據招生計劃、考試成績和差額復試比例,確定本單位的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學校公布的基本分數線),并以此確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外國語聽力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時間一般在2023年3月中下旬,復試辦法將在復試前通過研究生院網站和各學院網站向考生公布。
(二)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三)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生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五)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執行,申請加分項目的考生應在資格審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學校的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入學考試(包括初試、復試)成績,結合考生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專業素質、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與學籍。
體檢:體檢統一安排在新生開學報到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