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嘉興市自學考試違紀處理公告
2026-04-09 來源:教育在線
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現公布我院對2026年4月浙江省自學考試中認定的違紀考生情況,包含準考證號、違規行為以及相應處理意見。

若考生對認定的違規事實有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內向嘉興市教育考試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會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聯系電話為0573 - 82087270/82099695/82079436 (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
以下是具體的違紀考生信息:
違紀考生一
準考證號為042118203808,考試科目是計算機系統結構。違規事實是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處理依據為第五條、第九條,擬處理意見是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違紀考生二
準考證號是040118202823,考試科目為公共關系學。同樣是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處理依據也是第五條、第九條,擬處理意見同樣是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自學考試是公平公正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每位考生都應嚴格遵守考試規則。希望大家以這些違紀案例為戒,誠信應考,共同維護良好的考試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