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城市2026年自考課程計劃已經調整?
2026-03-30 來源:教育在線
自考是以自主學習為主,參加自考考試的學歷提升形式,它寬進嚴出,社會適應性強,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那么哪些城市2026年自考課程計劃已經調整呢?

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清單(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的通知》(教職成廳〔2021〕2號),結合各省具體情況,全國所有省份都將對目前開考的自考課程計劃進行調整,多個省市已經發布改革通知。
2026年執行舊計劃情況
目前確定2026年還按照舊計劃考的地區有:廣東(過渡期: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四川(過渡期:2023年10月至2025年9月);河北(過渡期:2024至2025年);湖南(過渡期:2024至2025年);陜西(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過渡期:2024年至2026年);上海(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執行新計劃情況
確定2026年執行新計劃開考的地區有:福建(沒有過渡期);山東(過渡期: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山西(過渡期:2024年至2025年底);北京(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遼寧(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青海(過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內蒙古(沒過渡期,直接按新專業考);吉林(過渡期: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海南(22年施行新計劃,過渡期已結束);浙江(23年施行新計劃)。新疆、甘肅、寧夏、黑龍江暫未公布過渡時間(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在過渡期內考的舊計劃科目可以按照新舊計劃表頂替畢業。
除以上省份,其他地區的改革文件還將陸續公布新專業計劃以及過渡期時間(最終以官方公告為準)。考生可以此作為參考,具體以官方政策為準!如果想獲取更多自考相關資訊,如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報考條件、備考知識、相關新聞等,可關注相關自考考試頻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