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64 幼兒教師基本技能(美術)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江蘇教育學院編(高綱號 0775)
幼兒教師基本技能(美術)考核安排
一、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默畫創編水粉裝飾畫一幅。
畫面要求符合幼兒欣賞習慣,主題采用與幼兒認知水平相適應的具體內容,用相應的造型、色彩及構圖予以創造性地表現。具體試題由考試現場抽簽決定。
畫面具體要求如下:
1、構思
根據試題范圍,選擇適合于主題的圖形描繪出畫面,立意明確,構思巧妙,具有想象力。
2、造型
平面裝飾性造型,手法適度夸張(易于被幼兒所理解、接受),形象生動可愛。
3、構圖
構圖體現裝飾性的空間感,即以平面的兩度空間(高度與寬度)為依據構圖,不受深度空間影響。處理好圖形之間、以及圖形與畫面整體之間的關系。
4、色彩
色調明確,色彩鮮明(適合幼兒的審美心理)。注意畫面明度對比及層次感。
5、表現技法
以水粉色描繪為主要表現手段,注意裝飾手法的一致性。主體形象要求勾線。
試卷總分值為100分。上述五個方面,各占20分。試卷將按照上述畫面要求的優、良、中、較差、差五個等級給予評分。 二、參考教材
《五年制幼兒師范大專教材.美術》,宗衛和、黃載文主編,河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