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ike id="jbj1b"></strike>
<span id="jbj1b"><dl id="jbj1b"></dl></span><strike id="jbj1b"><i id="jbj1b"><del id="jbj1b"></del></i></strike>
<strike id="jbj1b"></strike>
<strike id="jbj1b"></strike>
<span id="jbj1b"></span>
<span id="jbj1b"><dl id="jbj1b"></dl></span>
<span id="jbj1b"><dl id="jbj1b"></dl></span><strike id="jbj1b"></strike>
<strike id="jbj1b"><dl id="jbj1b"><del id="jbj1b"></del></dl></strike>
<span id="jbj1b"><noframes id="jbj1b"><strike id="jbj1b"></strike>
<span id="jbj1b"><video id="jbj1b"><strike id="jbj1b"></strike></video></span>
<ruby id="jbj1b"></ruby>
<strike id="jbj1b"></strike>
<span id="jbj1b"></span>
<span id="jbj1b"><video id="jbj1b"><strike id="jbj1b"></strike></video></span>
<strike id="jbj1b"></strike>
<span id="jbj1b"><video id="jbj1b"></video></span><strike id="jbj1b"></strike>
<th id="jbj1b"><video id="jbj1b"><ruby id="jbj1b"></ruby></video></th><span id="jbj1b"><dl id="jbj1b"></dl></span>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備考 - 自考問一問

關于印發《關于開展農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江蘇省教育委員會

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蘇教考(1999)8號

各有關廳局、主考學校、各市、縣考委、教委(教育局):

現將《關于開展農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各地在開展農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中有何經驗和做法,請及時報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江 蘇 省 教 育 委 員 會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教育部考試中心;省政府辦公廳、省考委主任、副主任、委員、省教委辦公室、陳乃林副主任;各市、縣(區)考辦

關于開展農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

根據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江蘇省農村自學考試實驗區暨社會助學工作會議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快發展我省農村自學考試事業,完善和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為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認真做好農村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工作,不斷提高農村自學考試的教育質量和參考效益,促進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輔導網絡體系的形成,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面向農村,服務基層,發展農村自學考試事業,是我省自學考試跨世紀發展的主體戰略。近年來,全省在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視支持下,農村自學考試事業取得了較快的發展。然而,我們也不難看到,當前農村由于交通不夠便利、郵路不夠暢通,居住分散,聯絡困難等社會經濟條件和地理條件的限制,使得廣大農村考生的求師自學十分困難,對農村自學考試事業的快速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此,針對農村考生助學求學的艱難性和迫切性,為農村考生積極創造條件,提供良好的自學環境,開展多渠道助學活動,已成為我省發展農村自學考試事業的迫切需要。

社會助學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重視和加強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工作,有利于提高自學考試的辦考質量與辦考效益,加快人才培養的速度,促進自學考試事業的健康發展。而在當前,加快發展農村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工作,對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為“農業、農民、農村經濟”服務的指導方針,落實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教興省”、“科教興農”發展戰略;對于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自學考試制度,有效緩解我省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提高廣大勞動者的科學文化素質,迎接知識經濟的挑戰,加快實現全省的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村教育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加強農村的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

1.農村社會助學的對象

個人自學、社會助學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中的教育活動,是國家考試的基礎和重要條件。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的要求,在自學的基礎上參加國家考試者,均屬于助學輔導的對象。農村社會助學主要著重把縣、鄉(鎮)村黨政干部和經濟管理干部、鄉鎮經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農業生產第一線的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人員、回鄉高、初中畢業生和部分有一定文化基礎的農民動員起來參加自學考試,組織他們參加社會助學輔導活動。

2.農村社會助學的形式

社會助學的目的是幫助自學者理解和掌握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教材的內容,解惑答疑,指導自學方法,幫助自學者提高自學的能力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凡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面授、節假日面授、業余面授、定期面授、函授;編寫、提供各類輔導資料;運用現代化設備制作錄像帶、錄音帶、磁盤、電子軟件、答疑卡等教輔資料進行教學;利用互聯網、電視、電臺、報刊雜志等現代傳播媒體進行傳授;組織自學小組,以老帶新,能者為師、開展互幫互學等形式,幫助自學應考者學習的各種活動,均屬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的范疇。

3.加快建立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輔導網絡體系

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當地現有的各類教育教學資源,盡快建立上下貫通、條塊結合的多樣化、多形式、多渠道、多層次、多學科的農村社會助學輔導網絡體系,這是有效開展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的基礎。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民辦高校及社會力量辦學組織、試辦高職教育的中等專業學校是開展農村社會助學活動的主體,各學校要在不影響主體教育對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設施、設備、師資力量以及學科優勢,廣泛組織自學考試者參加社會助學輔導活動。同時鼓勵企事業單位、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和個人通過各種形式為農村考生創造條件,提供幫助和服務。全省將積極發揮行業部門的優勢,依托行業、部門的教育資源,建立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學院(中心),指導各地開展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各市、縣(市)要依托廣播電視大學,農廣校等其他學校建立市、縣(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輔導學院(中心),在有條件的鄉鎮自學考試服務站可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站。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可根據自學考試輔導工作需要、工作特點和工作任務,建立相應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學院(中心)。經過3—5年努力,使全省初步形成農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輔導網絡體系。

三、加強對社會助學教育教學的管理

1.各社會助學組織要根據國家社會助學的有關規定、制度,在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的指導下進行助學活動。各社會助學組織和單位開展的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應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培養目標、要求、規定進行教學活動,要結合自學考試人員來自于不同領域,原有文化水平的高低,年齡結構的差異等特點,采取形式多樣的教學方法開展助學,以取得比較好的學習效果。

2.認真貫徹“教考分離”的原則,端正助學方向,創造公正、公平、有序的助學環境,積極開展農村助學輔導活動。要做到辦考者不辦學,辦學者不辦考,命題者不輔導。要糾正和杜絕猜題、押題以及其他違反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助學行為。社會助學的宣傳廣告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內容真實、合法、有明確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標記,不得使用含糊、易使廣大考生產生誤解、甚至欺騙的用語。

3.重視和加強社會助學的教師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數量、素質相適應的教師隊伍是做好農村自學考試助學輔導工作的首要條件。各社會助學組織要精心挑選具有一定政治素質,熱心自考事業、專業水平高的優秀教師參加自學考試的社會助學輔導活動。有條件的社會助學組織應建立一支專、兼職相結合的教師隊伍,為助學輔導教師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以及學習、培訓的機會,同時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教學經驗交流活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輔導學院(中心)要特別重視下設的輔導站(點)教師的業務培訓工作,幫助他們掌握教材、大綱的重要內容,提高助學輔導站(點)教師的專業知識面,傳授助學輔導的經驗和做法。各地要加強對助學輔導教師的檢查、考核、評比工作,對能嚴格遵紀守法,工作認真負責,助學輔導效果佳,社會和受助者反映好,成績突出的助學輔導教師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負責任,助學輔導質量差、考生反映強烈的教師要予以辭退。

4.在農村助學活動中,要注意加強德育工作。要把加強德育工作貫穿于整個助學活動之中。要對農村自學助學者加強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正確擇業觀念、職業崗位規范、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教育,使之培養成為思想高尚、學習目的明確、行為規范、熱愛家鄉,立志為改變家鄉落后面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立志為農村現代化建設服務的新型農村人才,促進農村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四、加強對社會助學工作的管理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對社會助學應積極支持、正確引導、強化服務、加強管理,使其充分發揮教育教學功能,加快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在我省全面展開。各級自學考試辦公室要把開展農村社會助學工作列入自學考試工作的重點,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并明確專人負責,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得力,工作有計劃;對在社會助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情況,要認真加以研究解決。同時要認真探索社會助學活動的規律、方法與新路子,不斷提高社會助學教育管理水平。

2.各有關社會助學單位和組織應根據社會力量辦學有關規定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政策、法規,制定本地區本部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目標、改革措施和業務規范,使農村的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在當地教育部門的行政管理和自學考試辦公室的指導、監督下普遍展開,規范有序地運作、深入健康地發展。

3.正確指導社會助學組織的教育活動,經常開展教育、教學的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不斷提高社會助學組織對自學考試教育規律、特點的認識,引導各社會助學組織遵循自學考試的教育規律進行健康的社會助學輔導活動。

4.建立對農村社會助學工作的考核評估制度。各地要按照蘇考委辦(1998)52號《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評估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定期對本地區農村社會助學輔導站、點及教學活動進行檢查、考核和評估,對優秀的社會助學組織和個人要進行宣傳和表彰,對違法、違紀、違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規章的行為,按管理權限進行處罰。

各地在開展農村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時,要積極試點,樹立典型,注意總結經驗,促進全省農村自學考試事業健康發展。

1
意向表
2
學習中心老師電話溝通
3
查看評估報告
1、年齡階段

2、當前學歷

3、提升學歷目標

4、意向學習方式

報考所在地
*
*
*
- 聲明 -

(一)由于考試政策等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網站所提供的考試信息僅供參考,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站在文章內容出處標注為其他平臺的稿件均為轉載稿,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歸原作者所有。如您對內容、等問題存在異議請與本站聯系,我們會及時進行處理解決。

首頁 考生自助服務系統
99热在线这里只有精品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