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通知與復核辦法(暫行)
2025-06-2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關于印發《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通知與復核辦法(暫行)》的通知
青教試〔2024〕19號
各自學考試考區教育考試機構:
現將《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通知與復核辦法(暫行)》印發給你們。原《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暫行辦法(修訂)》(青考委辦〔2020〕9號)同時廢止。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24年3月28日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通知與復核辦法(暫行)
第一條 全國統考課程和省級命題課程的考試成績,在評卷結束后,通過青海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通知考生本人,不向社會公布。
第二條 考生可于成績發布后,按照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提出復核申請。
第三條 成績復核只核對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有無漏評、合分有無差錯,不查看作答的具體內容、不重新評卷。
第四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的申請,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成績復核,并將復核結果通過青海省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通知考生本人。
第五條 復核結果為最終結論,此后不再受理考生關于成績的異議。
第六條 轉考成績、免考成績、面試成績、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及其他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不適用本辦法。
第七條 本辦法由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