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報考指南:轉考指南
2025-06-24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全國自考委員會決定,凡全國自考委停止辦理畢業證的專業,如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相近專業或其他專業繼續參加考試。 考生轉專業后,按所報新專業重新辦理準考證,原準考證作廢,但此證與單科成績合格證一樣,應妥善保存以備畢業時查用。原專業已考試合格課程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復考試。
參加自學考試可以改報專業,但由各地自考辦按照學以致用的原則,從嚴掌握。
考生因工作崗位變動、專業不對口等原因確需改報(轉)專業,申請者應持 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跨省轉考者,在轉入省無原報考專業的,經轉入省考辦同意后,可改報相近專業參加考試。
經全國考委批準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近或其它專業。經批準予以改報專業的考生,原準考證注銷作廢,換發新證。考生原已合格的課程,如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可以免考。
具體轉考免考手續,各個省市不同,考生致電當地所在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處理轉考
一、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
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
二、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
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三、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
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招考辦。
四、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
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五、針對特殊規定
部分省市對自考轉入的考生有嚴格限制,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辦理畢業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考生可以參看我站搜集的各地轉考政策, 最好致電當地考辦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