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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海南自考停考律師本、專科專業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一、律師專業(基礎科段、本科段)從2014年起不再接納新考生報考,從2015年起不再安排該專業課程考試(見表1),從2017年起不再頒發律師專業畢業證書。

二、律師專業需要繼續學習的考生,可按照經全國考委法學類專業委員會審核的課程頂替辦法(見表2)通過課程考試,并達到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其他相關要求,選擇按法律專業或律師專業畢業。

考生可從即日起選擇轉為報考法律專業,凡已經考試合格的律師專業課程成績,均可按照附件的規定頂替法律專業的相應課程;申請畢業時,須符合法律專業的課程設置、課程門數、總學分及畢業論文等要求。

考生如選擇按律師專業現行考試計劃畢業,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有效;從2015年起,須按照附件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達到全部的畢業要求。

三、考生已經考試合格的課程成績,在申請畢業時不得重復使用。

表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停考課程表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專業名稱

1

00917

民法原理與實務

7

律師專業(基礎科段)

2

00918

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

7

3

00919

刑法原理與實務(一)

7

4

00920

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

7

5

00922

經濟法原理與實務

6

6

00923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

7

7

00921

商法原理與實務

6

8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

4

律師專業(本科段)

9

00925

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

3

10

00926

司法鑒定概論

4

說明:凡設有停考課程的其它專業,可參照附件2的規定參加法律專業相應課程的考試,頂替停考課程的成績。

表2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律師專業與法律專業部分課程頂替表

律師專業(基礎科段),C030111

法律專業(基礎科段),C030112

備注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1

05677

法理學

7

05677

法理學

7

2

05679

憲法學

4

05679

憲法學

4

3

00917

民法原理與實務

7

00242

民法學

7

4

00918

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

7

00243

民事訴訟法學

5

5

00919

刑法原理與實務(一)

7

00245

刑法學

7

6

00920

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

7

00260

刑事訴訟法學

4

7

00922

經濟法原理與實務

6

00244

經濟法概論

6

8

00923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

7

00261

行政法學

5

9

00262

法律文書寫作

3

00247

國際法

6

10

00921

商法原理與實務

6

00223

中國法制史

5

二選一

04729

大學語文

4

說明:通過”商法原理與實務”課程的考生,可選擇頂替”中國法制史”或”大學語文”課程。

律師專業(本科段),C030108

法律專業(本科段),C030106

備注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1

00226

知識產權法

4

00226

知識產權法

4

2

0022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

00228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4

3

00230

合同法

5

00230

合同法

5

4

00249

國際私法

4

00249

國際私法

4

5

00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6

00246

國際經濟法概論

6

6

0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與實務

4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7

00247

國際法

6

00262

法律文書寫作

3

8

00229

證據法學

6

任意三門選考課

9

00224

律師執業概論

5

10

00993

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

3

11

00925

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

3

00259

公證與律師制度

3

律師專業二選一課程

00926

司法鑒定概論

4

說明:

1.通過”公證與基層法律服務實務“或”司法鑒定概論”課程的考生,可頂替”公證與律師制度”課程。

2.通過”證據法學”、”律師執業概論”或”法院與檢察院組織制度”課程的考生,可頂替法律專業的選考課程。

3.通過”勞動法”、”公司法”、”金融法”、”稅法”全部4門課程的考生,可頂替”英語(二)”課程,也可分別頂替相應的必考課和選考課,同時參加”英語(二)”課程的考試。

1
意向表
2
學習中心老師電話溝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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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齡階段

2、當前學歷

3、提升學歷目標

4、意向學習方式

報考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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