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學考試《訓詁學》簡答題二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16、形訓的作用:又稱以形索義,就是通過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來解釋字義。如:夫文,止戈為武。這種訓詁方式就是屬于形訓范圍。在于探求文字的本義,但不能說明語源。
運用形訓方法,把字的意義解釋得更清楚。
提示詞的本義基礎上,探明詞的引申義,從而整理出各詞的詞義系統。
通過字形結構了解字的本義和引申義,進一步識別假借字。
17、形訓的局限:形訓必須結合語音來加以分析。一,在歷史長河中,漢字的形體已發生了大的變化,字形已經失去了表義作用。所以形訓必須借助于古文字的資料和研究成果。二、在漢字的長期發展過程中,由于詞義的引申,文字的假借,字義和詞義之間出現了復雜的情況,所以確定字的本義時,字形分析只能作為參考,而不能作為僅有的依據。三、形聲字的形符只能揭示其意義范疇,而不能指明其本義。
18、形訓的條件:一只有本義才直接和字形切合,近引申義與字形的關系只能見其端倪,而遠引申義與字形的關系則是模糊不清的。二只有本字才能直接反映本義。三只有筆意才能與意義切合,筆勢大部分已經游離了字義。
19、聲訓的方式:又稱音訓,又稱因聲求義。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來解釋字詞義。一利用形聲字如“蕭之言肅也”。二利用音同或音近字。音同字“田,填了,五稼填滿其中也”。音近字“干,澗也”。三利用同形字。
20、聲訓的作用:尋求本字。對借字而言,古人在用字時不寫本字而用一個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替,這個借字與它所記錄的詞的詞義毫無聯系,只是聲音相同或者相近而已,所以訓詁時應該破除借字,尋求本字。如選賢與能。二推求語源。就是根詞和賴以產生的派生詞之間的關系而言的。由同一根詞派生出來,因而音義皆近,音近義同或者義近音同的詞,叫做同源詞。
21、聲訓應注意的問題:所謂音同或音近,指古音相同或者相近;如果以今天的讀音來進行聲訓,當然是不可靠的。所謂古音相近,是指聲韻都相近。二要有文獻語言為佐證。
22、義訓分為:義訓又稱直陳詞義,是不借助字形和字音而用一個詞或者一串詞來直接說明某詞的含義的方法。一同義相訓,用同義詞解釋詞義,是義訓中常見的方式。如“宮謂之室,室謂之宮”。同訓:一個詞用另一個同義詞來解釋,或者把若干個同義詞類聚在一起,再用一個通用的詞加以解釋,如高平日陸。互訓:用同義詞互相訓釋如宮謂之室,室謂之宮。遞訓:幾個同義詞展轉相訓。二反義相訓:用某詞的反義詞來解釋該詞的意義。詞義的分化可能是構成反訓的一個重要原因。詞義的發展由一個方面向它的對立面演變,是構成反訓的又一原因。三歧訓:為避免訓釋詞產生歧義而再加一個訓釋,使詞義更加明確。
23、訓詁的基本體式:隨文釋義的注疏;的專著。
24、注疏中詁和傳的區別:西漢時詁以解釋詞義為主,傳以交代史實為主。后世注、詁、傳等已不再有區別。
25、注疏中注和疏的區別:專門解釋古書正文叫“注”,既解正文,又解前人之注,叫“疏”。
26、自注三類:自明宗旨、區分綱目、舉要考異。
27、集注二種:兼解經和注的。如《春秋經傳集解》;一是采集各家解說,再加上自己的注解,以為一書的。如《論語集解》。
28、補注二類:補原文的闕略,補舊注的遺漏。
29、訓詁術語、作用、格式
也、者:同義詞或近義詞,格式:甲,乙也。
曰,為,謂之:釋義,辨析同義詞或近義詞,被釋者放在它的后面。格式:一曰甲。
謂:和謂之不同,被釋詞放在它前面。格式:甲謂乙。
言:串講文意。格式:甲謂乙。
貌:被釋者解釋表示某種性質或者狀態的形容詞。格式:甲,乙貌。
猶:解釋詞義。格式:甲猶乙也。
之言、之為言:用來表示聲訓,有時也說通假字。格式:甲之言乙也。
讀為,讀曰,用本字來說明通假字。格式:甲讀乙。讀若,讀如,一般是用來注音,有時也用來破通假字。
當為,當作:用于糾正誤字。
聲:用來指明象聲詞,格式:甲,乙聲。
辭、詞:指明被釋詞是虛詞。
屬、別:說明某詞所表示的事物的種類。
古聲同,古字同:說明文字通假。格式:古聲甲乙同。
古曰,今曰;古謂,今謂:說明古今異詞,格式:古曰甲,今曰乙。
或為,或作,一本作,本作,用來校勘文字的異同。
今文,古文,故書。
之:表示被釋詞用為動詞。
乙,校勘文字,表示將原文詞序上下倒置,格式:某某二字互乙。
渾方、析言;散文,對文:辨析同義詞,渾言是籠統地說,析言是分析地說。渾言,又稱統言、通言、散文、散言;析言稱對文、對言。相對而言的文辭,稱為對文,不相對而言的文辭,稱為散文。對言就是相對地說,散言就是不相對地說。渾言、散文是異中求同;析言、對文是同中求異。
互言、互文,互辭:表示修辭,就文章前后參互見義,互相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