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自考勞動法章節要點四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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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各國勞動法的發展
當代各國勞動立法概況
19世紀隨著“工廠立法”的發展,各國工廠法的適用范圍不斷擴大。英國開始進行了工會立法,英國、法國、美國等一些國家開始了解決勞動爭議的相關立法,特別是德國開始進行社會保險的立法,在1883年至1889年之間頒布了《疾病保險法》、《工傷保險法》、《老年和殘疾保險法》,這是人類歷史上最早的社會保險立法。進入20世紀,各國勞動立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1、工時立法:第1次世界大戰后,法國、德國、瑞士等許多國家相繼宣布實行8小時工作制,20世紀60年代以后,法國、日本等國家進一步實行40小時工作周。當代各國的工時立法趨勢是不斷縮短法定工作時間。為適應經濟發展和高科技發展的要求,一些發達國家開始試行各種靈活的工作時間,如非全時工作時間、彈性工作時間、信息網絡家內工作等等;
2、帶薪年休假立法:進入20世紀以后,許多國家開始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比較早的是英國、加拿大、新西蘭等國,發展至今天,世界各國只有少數國家未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3、職業安全與衛生立法:職業安全與衛生早期稱為工廠安全衛生、勞動保護等。20世紀以后,在一些國家的“工廠法”或“勞動法”中專門設立了職業安全衛生的立法,其中包括礦山安全立法。如美國1970年頒布了《職業安全衛生法》,1977年頒布了《聯邦礦山安全衛生法》,特別是有些國家在職業安全衛生中專門規定了對女工在勞動中的特殊保護,如女工產假的規定,防止職業危害的規定等等。在對女工特殊保護的同時,也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做了規定;
4、低工資立法:低工資法是保障勞工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直到20世紀以后,一些國家才開始實行低工資制度,陸續以法律形式規定了低工資標準。美國1938年的《公平勞動標準法》對低工資做了規定。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各國相繼頒布了低工資法。與此同時,在反歧視法的影響下,美國、英國等國家頒布了保護工資報酬平等權利的《同酬法》;
5、社會保險立法:20世紀以后,繼德國的社會保險立法之后,一些國家陸續頒布了疾病、傷害、老年、殘疾等保險法律。后來,為穩定社會秩序,減少失業壓力,又增加了失業保險法、遺屬保險法等。特別是20世紀40年代以后,在英國、美國、北歐一些“高福利”國家(即“從胎兒到天堂”的福利國家),實行包括家庭津貼、醫療補助、失業培訓津貼等各種福利制度。但是近幾年來,一些國家的福利制度遇到了各種困境。目前,各國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正在進行改革;
6、勞動合同立法:進入20世紀以后,為規范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在各國勞工爭取就業安全的壓力下,各國普遍實行了勞動合同制度,如法國、德國、日本等國家頒布了關于解雇工人程序、禁止非法解雇等方面的法律;
7、關于調整勞資關系,處理勞動爭議的立法:當代世界各國為協調勞資關系(或勞雇關系、勞使關系、勞動關系),陸續建立了集體談判、集體合同制度,確立了工會的法律地位,在協調勞動關系中適用三方性原則(政府、勞工、雇主),設立了專門處理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司法機構,如德國設立了勞動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