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與“綜合英語”如何選考?
2025-07-0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答:(1)凡專科專業中設置英語(一)課程的均可與綜合英語(三)二選一進行考試。
(2)凡本科、獨立本科段專業中設置英語(二)課程的均可與綜合英語(四)二選一進行考試。綜合英語(四)在各專業學位授予的要求與英語(二)一致。
(3)只設置綜合英語(三)或綜合英語(四)的專業中,同樣增設英語(一)與綜合英語(三)的二選一選考方式,英語(二)與綜合英語(四)的二選一選考方式。
(4)專科的選考關系自2013年10月考試開始實施,本科、獨立本科段的選考關系自2014年4月考試開始實施。
(5)專科專業將于2013年底按照增設英語選考課程后的新計劃辦理畢業,本科、獨立本科段專業將于2014年底按照增設英語選考課程后的新計劃辦理畢業。
各專業增設英語選考課程后的具體計劃請到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www.bjeea.edu.cn的自學考試綜合信息查詢中相應執行期進行瀏覽。
問:“英語2”與“綜合英語4”的選考學分如何計算?
答:一般來說,大部分本科專業都設置了“英語2”和“綜合英語4”,而且二者選考1門,剩下的選修學分按照要求的學分選夠即可。需要說明的是,部分專業比如法律本科,要求總的選考課學分為19學分,如果選考了英語二14學分,則剩下的選考課需要選2門3學分的課程達到19學分;如果考了綜合英語三10學分,那么剩下的選考課則要考3門3學分的課程才能達到總的19學分,因此選擇不同的英語課程就會有不同選考門數組合。如何選擇,考生還需根據具體的專業計劃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