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轉考籍是什么意思?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考生在考試期間,由于工作限動、戶口遷移或長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區繼續參加考試,可將其考籍檔案一起轉到該地區,叫轉考。自學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電子轉考。考生檔案通過國家統一平臺加密傳送。
1.北京自考轉考籍規則是什么?
全國自考委員會決定,凡全國自考委停止辦理畢業證的專業,如尚未畢業的在籍考生,可轉入相近專業或其他專業繼續參加考試。考生轉專業后,按所報新專業重新辦理準考證。
原準考證作廢,但此證與單科成績合格證一樣,應妥善保存以備畢業時查用。原專業已考試合格課程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學分相同(或高于)的,可不再重復考試。
考生因工作崗位變動、專業不對口等原因確需改報(轉)專業,申請者應持準考證和課程合格證書,在報名前向所在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地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簽署意見,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審批后,方可改報專業。
跨省轉考者,在轉入省無原報考專業的,經轉入省考辦同意后,可改報相近專業參加考試。
經全國考委批準停考的專業,在籍考生可改報相近或其他專業。經批準予以改報專業的考生,原準考證注銷作廢,換發新證。考生原已合格的課程,如與新報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致的,可以免考。
2.北京自考考籍檔案轉入手續的注意事項
①考生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或者延遲畢業期間,不得轉入﹔
②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原報考地省級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入;
③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入;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入﹔不辦理實踐環節考核課程成績轉入;
④轉考考生轉入后,需要按照轉入地的一切自考規則參加考試,包括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的替換關系也按照轉入地考辦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