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考《審計學》知識點:審計報告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1、審計的意義與作用
(1)審計報告的意義
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根據審計工作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出具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是審計工作的最終結果,是對審計工作的全面總結,是評價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的重要工具,是向審計服務需求方傳達所需信息的重要手段,以及注冊會計師已經完成審計任務并愿意承擔審計責任的證明文件。
審計報告具有以下特點:
(1)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開展審計工作;
(2)注冊會計師只有在審計的基礎上才能出具審計報告;
(3)注冊會計師履行業務約定書規定的責任,對財務報表發表意見;
(4)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書面審計報告。
(2)審計的作用
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主要具有鑒證、保護和鑒證的功能。
2、形成審計意見
(1)根據審計證據評價審計結論
(2)評價財務報表的合法性
注冊會計師在評價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時,應當考慮下列內容:
(1)評估選定和應用的會計政策
對被審計單位選擇和應用的會計政策進行評價有兩個方面
①合法性是評價被審計方選擇和運用的會計政策是否符合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
②合理性是評價被審計單位選擇和運用的會計政策是否適合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
(2)評價管理層作出的會計估計是否合理。
(3)評估財務報表所反映信息的質量。
(4)評估財務報表的披露。
(3)評價財務報表的公允性
財務報表的公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主要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注冊會計師在評價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反映時,應當考慮以下內容:
1評價財務報表的總體合理性
2財務報表列報和內容的合理性
3評估財務報表的真實性
3、審計報告類型
審計報告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1)根據審計報告的性質,可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
(2)根據審計報告的目的,可分為公開審計報告和不披露審計報告;
(3)根據審計報告的詳細程度,可分為簡單審計報告和詳細審計報告。 以上就是北京市自考《審計學》知識點:審計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各位正在備考2021年北京市自學考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