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經濟法要點五
2025-07-08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導讀】歷年的北京自學考試中,對于經濟法這部分的內容考查的點都比較固定,接下來北京自考復習備考欄目就帶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自考經濟法要點五,希望能給大家帶來幫助~考生如有任何疑問可zixun老師,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進行探討。
北京成人自考經濟法要點五
1.保證:是票據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擔保票據債務履行的票據行為。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2.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為取得票據金額,依據票據法所賦予的可對票據債務人行使的權利。它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3.票據抗辯:是指票據債務人基于一定的事實和理由對于票據債權人的請求,可以提出抗辯,拒絕履行票據債務。
4.房地產法:是調整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關于房屋建設、買賣、租賃、修繕及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5.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獲得質量保障和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
6.維護尊嚴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7.證券:是各類財產所有權或債權憑證的通稱,是用來證明證券持有者有權按其所載取得相應的權益的憑證。股票、公司債券、公債券、票據、提單、本票、匯票、支票、保險單等都是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