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錄取要求,美國留學錄取制度你了解嗎
2023-10-21 15:38:05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國學子選擇留學,那其中美國大學錄取要求,美國留學錄取制度你了解嗎?本文則針對這個問題,為大家整理了資料,接下來咱們就一起往下了解吧。

1、Regular admission (常規錄取)
大多數學校在3月末到4月初這段時間內,會向在常規錄取過程中提出申請的學生發送通知,被錄取的學生必須在5月1日之前給予答復,隨后錄取決定生效。
它要求申請人在某個截止日期前(通常是每年的1月中旬),將申請材料提交給所申請的學校。過了截止日期后,學校部門在一段時間內,審查所有的申請材料。
幾個月后(通常是3月末或4月份),申請人會接到學校是否錄取的通知。由于要考慮新生的組成結構,學校在做出錄取決定前,還要對所有的入學申請進行了一次復核。
對大多數大學來說,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在5月1日前做出選擇,決定是否入學,并將自己的決定通知錄取他的學校。在此之前,申請人還可以等待其他大學的錄取通知,而不必急于馬上就學校的錄取通知做出答復。
2、Rolling Admission (整個學年都接受申請表格)
例如,錄取季節可能是10月1日開始,學校要求所有申請人將他們的申請材料在冬季或春季的某個截止日期前,送達學校。(對于以該方式提出申請的學生來說,申請材料寄出得越早越好。)
3、Early Decision(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
它要求申請人在高中三年級的秋季學期(上學期)就提出入學申請。(DEADLINE一般為11/1或11/15),該錄取通知是一紙具有約束力的錄取合同。具有約束力的提前錄取政策是多數大學為那些還在高中三年級上學期的,已經選好第一志愿的學生準備的。
實行該項錄取政策的學校在接到申請材料的數月后,通知申請人錄取與否的決定。申請人一旦被錄取,就必須進入該項校學習。一旦向一所學校提出了ED的申請,申請人就不再享有向其他學校申請ED或EA的權力了。
4、Early Action (不具約束力的提前錄取)
如果被申請學校錄取,申請人并不一定就非要上該校不可,他仍可以等接到其他學校的錄取結果(RD)后,再做決定。申請EA錄取政策的申請人可以同時向另一學校提出同樣的申請,但不可以再申請另一所學校的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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