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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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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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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浙江省 院校代碼 |
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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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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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招生 管理機構 |
1、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2、學校教務處是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繼續教育學院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工作機構,具體負責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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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層次 |
□專科起點本科 □ 高中起點本科 ?高中起點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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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學制 |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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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報考條件 |
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證書的應、歷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在職人員,且需具備浙江省內戶籍、居住證、社保證明三者之一;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試須具有一定的繪畫基礎,考生除參加全省統一的成人高考外,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加試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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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專業 |
文史類:金融服務與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動漫制作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企業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導游、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烹飪工藝與營養; 理工類:供熱通風與空調工程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 藝術類: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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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辦學形式 |
非脫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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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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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 種類 |
凡經成人高考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由我校頒發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學校負責電子注冊,可網上查詢,國家承認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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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學習地點 |
學校通過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的校外教學點開展教學活動,具體詳見《2025年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招生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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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1、根據省教育考試機構劃定的各批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 藝術類專業專業課程加試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考生在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原則上根據我校加試的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加試專業課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各校外教學點各專業錄取人數不足 20 人原則不開班,其上線考生經征求考生意見后可轉入我校相近專業。 3、學校對符合國家照顧錄取條件和免試錄取條件的考生均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規定辦理入學手續。 4、在招生計劃許可的情況下,各專業招生人數可視成人高考上線人數和學習辦學資源而定,且專業之間可適當調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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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入學復查 |
被我校錄取的成人高考新生,學校將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對于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違反規定錄取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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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學費 |
學校按照《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成人高等教育收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5 號)文件規定收取學費,理工類專業總學費為9000元/生,文史類專業總學費為8100 元/生,藝術類專業總學費為9450元/生,分三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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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學校聯系方式 |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網站:https://www.zjbc.edu.cn/jxjy/ 電話:0571-58108386、58108370 通訊地址:杭州市拱墅區德勝路238號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郵編:31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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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附則 |
本章程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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