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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備知識點筆記整理

2025-06-21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專升本成人高考共考三門,單科成績為150分,總分值為450分,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必備知識點筆記整理,供參考。

專升本成人高考民法必備知識點歸納

一、法人機關的含義:

法人機關指根據法律.章程或條例的規定,于法人成立時就產生的不需要特別授權就能夠以法人的義對內管理法人事務,對外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集體或個人。法人機關的特征有:

1.法人機名關是形成.表示和實現法人意志的法人機構。

2.法人的機關是法人的有機組織部分。

3.法人機關是根據法律.章程或條例的規定而設立的。

4.法人機關是法人的領導或代表機關。

5.法人機關是由單個自然人或集體組成的。

二、法人機關的種類:

由權利機關.執行機關.監督機關組成。

1.法利機關:是法人自身意思的形成機關,是決定法人生產經營或者業務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關。

2.法人執行機關:是執行法權利機關決定的機關。是執行法人意志的機關。

3.法人監督機關:是對法人的執行機關的行為實行監督檢查,以保障法人意志得以實現的機關。

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特征:

1.是由法律或者法人的組織章程規定的。

2.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3.是代表法人進行業務活動的自然人。

四、法人機關與法人的關系

法人機關與法人之間不是兩個主體之間的關系,而是具有同一的法律人格。法人機關是法人的組成部分,二者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

五、法人的財產

法人的財產指法人獨立擁有的財產。法人的財產有以下特征:

1.法人的財產是法人獨立享有、自主支配的財產。

成考專升本民法必考知識點

一、宣告失蹤

1.宣告失蹤的概念和意義:

宣告失蹤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對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的人宣告為失蹤人的制度。為消除因自然人長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法律通過設立宣告失蹤制度,通過宣告下落不明人為失蹤人,并為其設立財產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蹤人財產,以保護失蹤人與相對人的財產權益。

2.宣告失蹤的條件和程序:

(1)須經利害關系人申請。

(2)須被申請人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2年)

(3)須由人民法院經過法定程序宣告。

3.宣告失蹤的法律后果:

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沒有以上人選或有爭議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代管人負有管理失蹤人財產的職責,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職責或者侵犯失蹤人財產的,失蹤人的利害關系人可以想法院請求代管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可申請變更代管人。

4.宣告失蹤的撤消:

被宣告失蹤的人重新出現或者確切知道他的下落,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法院應當撤消對他的失蹤宣告。撤消后,財產代管關系終止,代管人停止代管行為,將代管財產交給被撤消宣告人。

二、宣告死亡

1.宣告死亡的概念:

指經利害關系人申請,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滿一定期間的自然人為死亡的制度。

2.宣告死亡的條件和程序:

(1)須經利害關系人申請。

(2)須被申請人下落不明滿一定期間。(下落不明滿4年.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日滿2年)

(3)須由人民法院宣告

3.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與自然死亡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時間和自然死亡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之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4.死亡宣告的撤消:

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現或者確知他沒有死亡,經本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法院應撤消對他的死亡宣告。宣告死亡的判決一經撤消發生以下法律后果:

(1)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民事主體資格不消滅,其仍可享有各種人身權利和財產權。

(2)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

(3)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死亡的,則不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

(4)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的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間被他人依法收養的,該收養關系有效,被撤消死亡宣告的人僅以未經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關系無效的,一般不應準許,但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同意的除外。

2.法人的財產是與其他組織、發起人或者投資人、法人的成員的財產完全相分離的財產。

六、法人的責任

法人的責任是指法人在對其在民事活動中發生的債務負責清償的民事責任。法人責任有以下特點:

1法人的責任是法人獨立承擔的民事責任。

2.法人的責任是法人對其自己的債務承擔的責任。

3.法人的責任是以法人的獨立財產承擔的責任。

4.法人的責任不能代替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責任。

報考專升本民法必備攻略

簡答題

答案必須要點化、序號化,書寫工整文字精煉。只需簡要回答基本內容和主要觀點即可,不需詳細分析、論證和綜合。

論述題

1、首先要序號化,其次卷面要干凈,行列要整齊。

2、用一句話概括問題的實質即明確論點。要求全面、概括性強。

3、列出上面論點所涵蓋的內容要點即可,要點可多不可少。

專升本民法考試題型及分值

試卷題型和分值:

一、選擇題 1-35小題,每小題2分,共70分

二、簡答題 36-38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三、論述題 39小題,共20分

四、案例分析題 40-41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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