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吉林上半年自學考試轉考通知
2023-07-27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很多自學考試的考生在報名考試之后因為一些原因可能需要離開原來的報考地,那么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辦理自考轉考了,今年吉林省已經發布了關于辦理轉考的通知。
吉林省2020年上半年自學考試考生辦理轉考的通知
一、考生轉出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為保障廣大考生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本次申請辦理轉考的考生不需要到現場申請,改為郵件申請,省考試院通過考生申請將考生電子檔案通過全國“轉考平臺”遞送和接收,具體如下:
1.上半年申請辦理時間2020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因故未及時申請,須下半年再申請,履行轉考程序。
2.在籍考生離開我省繼續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和轉入地準考證,在規定日期內,由考生本人提出轉出申請。
3.省考試院按照原考試的課程及合格成績、按照相關規定,生成轉出電子檔案上傳至全國“轉考平臺”。
4.轉入地省級考辦從全國“轉考平臺”接收轉入電子檔案。
5.轉入電子檔案經轉入地省級考辦審核無誤后,轉考考生按要求到轉入地省級(或者經省級考辦授權的地級考辦)辦理轉入手續。
6.轉入手續辦理完成后,轉入地省級考辦將轉入辦理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我省考試院據此對轉出考生電子檔案的在籍狀態進行變更,轉考完成。
二、轉出要求
1.考生應當在轉入地取得一門或者一門以上課程合格成績,并取得轉入地考籍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2.考生在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停考期間和延期畢業期間,考試成績不得轉出。
3.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報名所在地招考辦辦理畢業手續,不得轉出。
4.免考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不得轉出;實踐環節考核成績不得轉出;畢業論文成績不得轉出;
5.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不得轉出。
6.考生轉出的課程與國家現行計劃不一致的,不得轉出。
7.考生只可以轉一次,確定轉出后吉林省將不再接待該考生在我省繼續報名參加考試,考生電子考籍檔案將封存。
三、考生轉入
1.2016年以前通過機要方式轉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查到轉入信息的考生,須在自學考試報名期間(見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通知)與省教育考試院接待大廳聯系辦理落籍手續(聯系電話0431-84658705)。
2.在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考生須在6月1日至8日與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辦聯系辦理轉入手續;對轉入電子檔案信息及辦理結果進行確認,完成轉入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辦理轉入手續的考生,我省將電子檔案退回轉出省。
3.轉入的電子檔案必須符合我省自學考試考籍管理規定;轉入電子檔案信息以轉出地省級考辦通過全國“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認。
4.轉入考生應當按我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專業考試計劃參加考試。轉入考生原考試合格課程與現考試課程替換關系,按我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5.轉考考生應當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課程、本科不少于4門課程的合格成績,方可申辦畢業手續。
四、轉出申請。
申請方式:郵件申請,郵箱地址:jlzk22@126.com。
申請材料:轉出登記表(見附件)、身份證正反面、吉林省自考準考證、對方省準考證(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拍照上傳至郵箱。聯系電話0431-84658705。
什么是自考轉考
自考轉考是指考生在考試期間,由于工作調動、戶口遷移或長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區繼續參加考試,可將其考籍檔案一起轉到該地區,叫轉考,一般分省間轉考和省內轉考。如果不辦理轉考之前考過的成績將作廢。自考轉考需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辦理。
怎么辦理自學考試轉考
自考考生申請轉考必須是在轉出地已經參加考試并且取得了一門或者以上的合格成績,自考辦已經為其辦理了自考檔案才可以;辦理轉考的考生需要準備單位證明信、準考證、全部單科合格證和本人轉考申請,然后去到當地考辦辦理考籍檔案轉出手續。之后自考辦會開具相關轉考證明信,考生可以憑借此信辦理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