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
2026-01-30 來源:教育在線
【導語】教育在線自考頻道了解到《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已公布,具體如下: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受理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申請的通告
我省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省際轉出和省際轉入)工作即將開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省際轉出
省際轉出是指四川省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臺”(以下簡稱“轉考平臺”)轉移至其他省(區、市)繼續參加考試。
1.考生應取得擬轉入省(區、市)考籍;
2.考生應在我省取得一門或一門以上統考課程合格成績;
3.我省同一準考證號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轉出到同一個省(區、市);
4.考生每次只能轉出一個準考證號下的考籍;
5.以下情況不得轉出
(1)考生提供的擬轉入省(區、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與我省不一致,照片不為同一人;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不全或與有效居民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全或申請材料不清晰導致無法判定;
(4)考生在我省因違反有關考試管理規定被暫停考試或者延遲畢業期間;
(5)已經取得某專業全部課程合格成績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請辦理畢業證書;
(6)免試取得的課程合格成績;
(7)實踐課程成績須與對應的理論課程成績一并轉出,未取得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實踐課程成績或單獨設置的實踐課程成績不得轉出;
(8)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成績;
(9)不屬于國家統一代碼的課程;
(10)考生辦理轉入手續未滿一年的;
(11)轉入課程已辦理課程免試的。
(二)申請時間
本次省際轉出申請時間為2026年2月5日9:00至2月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
2.轉入地準考證或轉入地在籍證明(內容不限);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筆跡采集卡》(信息系統考生端下載),凡于2016年取得成績的考生需填寫,其他考生無需填寫。
筆跡采集卡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若筆跡不實造成考籍不能轉出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一張筆跡采集卡填寫一個考試科目。
(四)申請流程
考生登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考生端(網址https://zk.sceea.cn)提交轉出申請,上傳清晰完整的材料并繳納審定費,完成轉出申請,申請流程圖見附件1。
1.考生提交申請前,須認真核對轉出申請的相關內容,確保準確無誤。因考生申請時填寫的信息錯誤或提交的材料不全、內容不清晰等原因導致考籍轉出錯誤或轉出不成功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2.經審核通過的轉出考生的考籍電子檔案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教育部“轉考平臺”統一轉出。3月10日以后考生可按轉入省(區、市)的相關規定辦理轉入確認手續,具體以考生轉入省(區、市)發布的通告為準。
3.考生的轉出申請審核通過后,其對應的準考證號的考籍狀態顯示為“已轉出”。轉出成功后,考生不得使用該準考證號在我省申請辦理除省際轉出以外的其他業務,未申請轉出的統考課程課可繼續使用。
4.我省轉出的考籍電子檔案若被擬轉入省(區、市)退回,考生在我省的轉出審核結果將由“審核通過”調整為“審核不通過”,考生的考籍狀態恢復正常。考生可于4月8日以后登錄我省信息系統考生端,查詢最終辦理結果。未成功轉出的考生可繼續使用我省準考證號進行報考和申請辦理其他業務。
二、省際轉入
省際轉入是指其他省(區、市)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將考籍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轉考平臺”轉移到四川省繼續參加考試。需辦理省際轉入的考生應先在轉出省(區、市)辦理省際轉出手續。
1.申請轉入的專業原則上應與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擬畢業專業)一致,不一致應提前向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申請更改;
2.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原則上應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下設置的課程;
3.考生須先在我省的注冊專業下取得專科5門或本科4門(不包含免試課程、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課程合格成績;
4.轉入我省的電子檔案信息以對方省(區、市)通過教育部“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轉入后的課程成績能否使用以我省開設的專業考試計劃為準,不能使用的成績可在轉入一年后再次申請省際轉出。
5.以下情況不得轉入
(1)考生提供的擬轉出省(區、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與我省不一致,照片不為同一人;
(2)考生填寫的轉入我省的準考證號錯誤;
(3)考生申請轉入我省的準考證號狀態為“已畢業”、“已轉出”、“已凍結”;
(4)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與我省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課程的名稱和代碼不一致(思想政治課除外);
(5)畢業論文、免試課程、未取得理論合格成績的實踐課程成績或擬轉出省(區、市)單獨設置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
(6)考生在擬轉出省(區、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采集筆跡信息;
(7)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考生注冊的專業考試計劃下未設置。
(二)確認時間
本次省際轉入確認時間為2026年3月23日至2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確認流程
在擬轉出省(區、市)成功辦理考籍電子檔案轉出申請,且擬轉出省(區、市)將電子檔案通過教育部“轉考平臺”轉移至我省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省信息系統考生端查詢省際轉入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需繳納審定費并完成在線確認。申請流程圖見附件2。
1.省教育考試院將對教育部“轉考平臺”接收的轉入檔案進行集中審核,審核通過并完成轉入確認的考生,我省將予以接收電子檔案,4月9日以后考生可登錄信息系統考生端查詢最終轉入結果。
2.若考生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績,則以高分計入考籍。
3.不符合省際轉入規定或未進行轉入確認繳費的考生視為轉入不成功,電子檔案將通過教育部“轉考平臺”退回至擬轉出省(區、市)。
4.因教育部“轉考平臺”不能對電子檔案中課程進行部分接收或退回,只要涉及不符合轉入條件的課程,考生的電子檔案將被全部退回。考生應了解兩省轉考政策,確保符合轉考要求。
5.2016年以前在其他省(區、市)辦理了考籍檔案(紙質檔案)轉移至我省,但未辦理轉入確認的考生,不屬于本次省際轉入業務辦理范圍,若需申請在我省使用轉考檔案中的合格課程,可在課程免試業務開放期間提交申請。
三、其他事項
(一)業務辦理期間考生務必使用本人手機號碼,并保持電話暢通。相關政策可咨詢準考證號所屬的招生考試機構或主考學校,咨詢電話詳見附件3、附件4。
(二)考生申請辦理省際轉考(省際轉出和省際轉入),需繳納考籍轉移審定費8元/人(川發改價格〔2022〕484號)。
附件: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出流程圖(考生端)

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入流程圖(考生端)

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咨詢電話一覽表
4.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主考學校咨詢電話一覽表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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