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專升本二戰:濱海新區落戶政策
2025-08-19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于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其中一條內容,有講到關于外省市戶籍的學生,想在天津參加“二戰”統招高職升本科考試的落后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一、政策內容
1.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在校生在“濱城”落戶(區教體局、區公安局)
天津市,作為全國唯三(另外兩地分別是廣東省、遼寧省)可以多次參加統招高職升本科考試的地區,對于已經畢業仍想再次報考的學生有著硬性要求:必須是天津市本市戶籍。
申請條件
戶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職及以上院校集體戶的在校生、畢業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可在濱海新區落戶。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請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現行戶口政策落戶。
解讀:往屆生無天津戶籍想二戰的考生報考條件,考生當前的戶口必須為本市專科院校集體戶。集體戶相關事項,在校生可向學校咨詢。
根據天津市當前政策,學校集體戶在學生畢業之后可以保留2年。
落戶問題:
非天津戶籍的考生若想在天津進行專升本二戰,首先需要解決落戶問題。這通常涉及到將戶口遷到天津,考生需要了解各種落戶方式的條件和流程,以及落戶后是否滿足天津專升本考試的報考資格。
2. 天津專升本沒有天津戶籍報考條件:
?參加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且被外省市高職高專學校錄取的、具有本市學籍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報考流程和所需材料:
?報名資格審核?:考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學籍證明、成績單等。
?考試安排?:按照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具體考試科目和內容需參考當年的招生簡章。
?錄取程序?:根據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后需按照學校要求辦理入學手續。
二、申請材料:
1.個人申請(承諾無異地社保);
2.《居民身份證》;
3.申請人常住人口登記卡(不含首頁);
4.學校在學證明或畢業證;
5.學歷認證(涉及畢業生);
6.落戶在濱海新區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應當提交不動產權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親屬關系證明;
7.在濱海新區無合法產權住房的,可落戶在濱海新區人才市場集體戶,無需提供落戶地點材料。
三、申請流程:
戶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職及以上院校集體戶的在校生、畢業生,到擬落戶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續齊全,當場辦理。
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請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現行戶口政策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