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警察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
2025-08-12 來源:中國教育在線
2024年貴州警察學院專升本招生簡章已公布,招生簡章包括了招生專業及計劃、報考條件、考試、錄取等重要內容,報考2024年貴州警察學院專升本考試的考生需要關注。
貴州警察學院2024年專升本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條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貴州警察學院(學校代碼:4152012107)
學校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地址:貴州省貴陽市雙龍航空港經濟區見龍洞路175號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二條招生專業與計劃
招生專業為法學和監獄學。普通專升本計劃招收 44人,其中法學招收 40人,監獄學招收 4人。
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發布的為準。
第三條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由招生、教務、法律系、學生管理、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組成的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本校專升本考試招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命題、制卷、考試、錄取、體檢等工作。
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試院的領導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正、公平,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選拔條件
(一)按照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的要求執行。
(二)考生報考符合省教育廳公布的對口專業目錄要求。
(三)思想品德良好、學業成績合格、身體健康(無殘疾、無精神病史、無傳染病),適應我校警務化管理要求。
(四)退役軍人免試條件按《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3號)文件要求執行。
第五條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文化考試和志愿填報文化考試和志愿填報等相關工作按貴州省招生考試院通知要求執行。
(二)資格審查我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組將對報考我校的考生信息和畢業專業進行審核,不符合我校專升本選拔條件,專業不對口的,資格審查為不合格,所報志愿無效,不得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或職業適應性考查。
(三)專業課考試(含免試退役軍人職業適應性綜合考查)
1.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招生就業網發布的有關考試通知。
2.專業課考試(含免試退役軍人職業適應性綜合考查)內容及參考書目如下:
專業 | 考試、 測試內容 | 參考書 | 備 注 |
法學、監獄學 | 憲法學 | 馬工程教材:憲法學(第二版),《憲法學》編寫 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 考試、測滿試分 150分 |
法理學 | 馬工程教材:法理學,《法理學》編寫組,高等教 育出版社,2020年12月第二版。 | ||
民法學 | 馬工程教材:民法學(上、下冊),《民法學》編 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8月第二版。 | ||
刑法學 | 馬工程教材:刑法學(上、下冊),《刑法學》編 寫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8月第六版。 |
3.未參加專業課考試或職業適應性考查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六條錄取方式
(一)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
(二)根據招生專業的基本要求和考生專業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 2 倍的比例分科類劃定專業考試合格線。省考試院按考生合計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投檔后,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免試文化課入學退役軍人按職業適應性綜合考查成績投檔錄取。
(四)已被錄取的考生,由我校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殘聯關于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號)規定執行。
(五)為保證招生質量,在錄取過程中,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對院校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第七條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一)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二)專升本學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招收的同一專業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學費、住宿費等執行相同標準。
錄取批次 | 招生專業 | 學費 | 住宿費 |
專升本 | 法學、監獄學 | 4100元/年 | 1100元/年(6人間)1200元/年(4人間) |
(三)實行獎學金制度,依據學生綜合考核成績可享受相應等級獎學金。根據國家及省教育廳有關精神,對貧困學生給予國家或省級貧困生助學金。
第八條畢業與學位
(一)錄取的專升本學生編入相應專業本科三年級組織教學,進入本科專業學習后,不得轉專業或轉學。
(二)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完成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經審核,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警察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標注“在本校 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
第九條附則
(一)本章程若與有關法律法規、上級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為準。
(二)本章程未盡事宜,由貴州警察學院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