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自考報名后轉考流程詳解
2025-08-14 來源:教育在線
考生在考試期間遇到工作調動、戶口遷移或者長期在外地工作等情況,需要到其他地區繼續參加考試時,可以把考籍檔案一起轉過去。廣東自考報名后如何辦理轉考手續?具體流程分兩步走。

轉出流程
第一步:登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填寫轉出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申請。記得在規定時間到考籍所在地的市(區)自考辦,現場核對電子檔案信息。
第二步:市(區)自考辦審核通過后,會把電子檔案數據提交給省自考辦,同時打印《轉考(轉出)登記表》。考生簽字確認,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存檔。
第三步:省自考辦把數據導入全國“轉考平臺”進行預審,通過后將全省轉出數據包上傳,再由省自考辦終審,最后把結果發給轉入地省級考辦。
第四步:考生需要到轉入地的省級或授權地級自考辦,按當地規定時間辦理轉入確認手續。
第五步:轉入手續完成后,我省自考辦會根據轉入地上傳的辦理結果,在省考籍管理系統里更新考生電子檔案狀態,整個轉考流程才算結束。
轉入流程
第一步:省自考辦收到轉出地通過全國“轉考平臺”發來的電子檔案后,會在規定時間內導入省考籍管理系統。
第二步:考生可以通過考生服務平臺查詢轉入信息,確認后在規定時間到原考籍所在地的市(區)自考辦辦理轉入確認。
第三步:市(區)自考辦會出具《轉考(轉入)登記表》,考生簽字、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存檔,同時在系統里完成轉入確認。
第四步:省自考辦將轉入結果上傳全國“轉考平臺”,經核準后給轉出省發送回執。
整個轉考過程需要考生主動配合,尤其是轉出和轉入環節都要及時辦理。建議提前聯系當地自考辦確認具體材料和時間節點,避免因為信息不對稱影響考試安排。具體操作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最**知為準。











